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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居民居住小区内电瓶车充电电价政策落地
来源:米乐m6登陆    发布时间:2024-12-27 14:07:11 人气:

  各区县(自治县)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的通知》(安委〔2024〕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5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相关会议精神,全方面推进居民居住小区内电瓶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政策落地实施,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一同研究,形成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区县(自治县)专班加强统筹调度,各职能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电价政策落地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一、建立动态底数台账。各区县(自治县)专班于2024年10月23日前牵头动态更新居民居住小区内的电瓶车充电设施数据,并在每月23日(填报时间以当月通知为准)“电瓶车全链条整治行动数据统计表”在线表格内填报,电网企业配合更新填报充电设施已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小区数据,进一步摸清价费分离、明码标价及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动态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简化用户接入报装。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指导电网企业做好接入报装工作。国网重庆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居民居住小区内电瓶车充电设施用电接入报装的相关规定,简化报装手续,积极受理,限时办理,电网企业于2024年10月23日前做好用电报装政策、流程等公示及政策宣传,充分告知充电设施物业及运营单位。

  三、切实推动明码标价。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于2024年10月23日前明确价费分离、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督促指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照明码标价有关法律法规,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信息。

  四、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电网企业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开展规范电瓶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政策宣传,让居民小区、物业企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最终用户等充分了解充电价格政策。2024年10月23日前,政策宣传应覆盖所有居民居住小区内电瓶车充电设施物业及运营企业。

  五、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对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居民居住小区内充电设施,电网企业和非电网直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电瓶车充电价格政策,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居民居住小区内充电设施要采取“提比提度”等方式落实政策。2024年10月底前,电网企业向居民居住小区内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应全部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政策。

  六、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相关投诉举报和人民群众反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于2024年10月底前对电价政策执行、明码标价情况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强化市级业务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区县做好电价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区县做好规范明码标价、价费分离和电价政策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区县做好报装接电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区县做好快速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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