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李庆)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划定设置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武汉市近期修订的《武汉市消防管理规定》明确了这一要求,该《规定》指出,将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鼓励安装电梯电瓶车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的设施。上述《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新修订的《武汉市消防管理规定》指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划定设置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鼓励安装电梯电瓶车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的设施。
《规定》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灭火救援。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急服务站),建立社区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电瓶车、摩托车等公共消防装备器材,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勤联训联战,开展值班值守、消防巡查和灭火处置等工作。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建筑发展迅猛,大体量、大跨度的建筑火灾防控难题不断增多,《规定》明确,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占地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物流园区、占地面积大于100万平方米的学校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建设标准建立单位小型消防站,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单位小型消防站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指挥和业务指导。
《规定》要求,火灾高危单位理应当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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