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文/图记者 林路然 通讯员 张瑞贤 林晓静) 昨日,同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检查组,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依法没收50余件“三无”疏散指示标志。
检查组重点对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产品做检查,核对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厂商供货证明等材料,并现场按照有关标准对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等做测量判定。
在查看一商户所售的疏散指示标志时,检查组发现,该商家没办法提供厂家、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而且标志的材质主要为荧光贴纸,不符合《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中“消防应急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该少于30分钟”这一要求。“利用荧光技术制作的疏散指示标志,如果长时间不接受光源的补给,到了夜间或在黑暗场合下就完全形同虚设,不能起到指示作用,若发生火灾,很可能危害生命财产安全。”检查组成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查组依法对50余件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没收调查。
下一步,检查组还将继续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产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市民辨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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